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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食肆及娛樂投訴多 燒味拼盤貨不對辦 餐廳解釋「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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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之1 -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委員林漢明與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曾憲宗攝)

 

消委會近年接獲不少關於食肆及娛樂的投訴,成為每年接獲投訴類別的榜首,去年全年共接獲1503宗投訴,今年首3個月讀接獲347宗投訴。投訴個案涉及不同範疇,如食物與餐牌圖片不符、未能享用折扣、以及入座時間限制欠清晰指引等。消委會故呼籲業界提升資訊準確性和透明度,包括菜式描述、收費及入座安排等;店員亦可主動查詢顧客對優惠有否疑問及其他服務需要。

消委會分享部分投訴個案,其中一名投訴人何小姐與友人到一間中菜館點餐時,見餐牌上有一道標價198元的「粵式燒味拼盤」,餐牌圖片顯示該拼盤包含乳豬、燒鵝、燻蹄、海蜇及切雞5款食品,惟上菜後拼盤只有切雞和海蜇與圖片相符,其餘變為牛輾、鴨胸肉和青瓜。何小姐遂向在場職員查詢,職員則回應指餐牌上已列明「圖片僅供參考」,並未作其他解釋。

何則認為如僅涉個別食品分量差異,尚可理解為安排偏差,但難以接受食品種類與圖片所見有異。何續指餐廳沒有列明拼盤包括什麼食品,食客只能倚賴餐牌圖示之食品種類作選擇;且實際拼盤中5款燒味卻有3款被價值較低的其他食品取代,有貨不對辦之嫌。

何向消委會投訴,涉事餐館回覆消委會稱餐牌已註明「圖片僅供參考」,其後消委會向餐館稱餐牌圖片為消費者選擇菜品時的重要參考資料,展示菜品圖片時不應出現明顯差異,令食客產生誤會。涉事餐館終同意向何退回該燒味拼盤的費用,並在餐牌上移除該菜式,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另一名投訴人岳先生於中午時段到一家餐廳選購一份63元的台式湯麵套餐,用餐完畢後他留在座位上使用手機,其後一名職員前來告知其入座時間已逾60分鐘,要求他離開餐廳,岳遂結賬離開餐廳。岳稱其在店內並無看到入座時限的告示,入座後、點餐時、用膳期間職員亦未有提醒用餐時限;他續稱結賬離開餐廳時,留意到當時餐廳內仍有多個空置座位,且職員着他離開時態度欠佳,遂向消委會投訴。

餐廳向事主致歉,並稱已於大門外張貼繁忙時段入座時限的告示,部分顧客或未留意,事後已向全體員工發出指引,須於顧客入座時主動告知相關安排,並同時與員工分享個案,以改善服務質素,避免同類情况再次發生。

 

來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