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enAI)炙手可熱,應用前景極為廣泛。在創作方面,藝術家只要提供適當的「提示」(prompt),人工智能系統便會按照「提示」背後的設計意圖,生成相應的圖畫、音樂、文章等,顛覆了傳統藝術品的生產程序。據悉,利用人工智能生成一幅帶有畢加索風格的圖畫,只需要幾秒鐘而已,用戶在設計階段已能省卻不少時間,可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創意無限,帶來商機處處,很自然地令藝術文化產業界商人垂涎三尺。
然而,相關業者絕對不可只顧利益,而不顧後患,畢竟GenAI是嶄新的科技,將會創造社會的新常態,可是傳統商業模式和法律卻未能適當地配合,如此便難免構成風險,最近更有多位專家及國家高層紛紛公開表達相關的擔憂。
「AI之父」後悔研發 促各國規限
特斯拉(Tesla)公司創始人、「電動車之父」馬斯克(Elon Musk)於3月29日與1,000多名人工智能專家及行業高層簽署聯名信,以對社會和人類構成潛在風險為由,呼籲在半年內暫停訓練比GPT-4更強大的「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LLM)系統。聯名信中提及:「只有在我們確信它們的效果是積極的,風險是可控的情況下,才應該開發強大的人工智能系統。」
差不多同一時間,意大利主管機關於3月31日以涉嫌違反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定」(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為由,對OpenAI公司實施臨時限制,禁止國民使用ChatGPT,但禁令於4月29日便解除。
「AI之父」Geoffrey Hinton上月從科技巨企Google退下火綫前夕,公開發表意見,表示對自己當初研發人工智能的工作感到後悔,並警告若各國政府不制定措施規限人工智能發展,居心不良的用戶將利用人工智能為非作歹,帶來危險。
上月16日,OpenAI總裁Sam Altman出席美國的「AI監管:人工智慧的規則」聽證會,承認人工智能的風險,建議華府設立監管AI的機構。
科技迭代的步伐沒有最快、只有更快,這是不爭的事實,在過程中一方面帶動顛覆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另一方面卻對人類產生諸多潛在風險,這是難以避免的副作用。筆者認為,面對人工智能的潛在風險,人類不應該採取「躺平」的消極態度,人工智能是順應時代而生的,暫停開發科技絕非最優決策,我們必須直面問題,盡快制定規則,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人類的利益。
不應「躺平」 停開發科技非良策
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科技本質並沒有主觀上的好壞,關鍵在於使用者的意圖,正如核子科學,是用作核能發電造福人類,還是用作核武殺戮、塗炭生靈,都在於人類的一念之差。
適當監管「生成式人工智能」應用,實在無可厚非,然而過度監管難免會窒礙創意。例如,今年初有美國作家為一本自己創作的漫畫書申請版權被阻,主要原因是美國版權局裁定,作者是使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Midjourney創作書中的插圖,而非人手生成的作品,一概不受版權法保護。
生成內容不受保障 恐礙創意
盡管作者嘗試解釋,指出插圖是基於其個人所提供的「提示」而生成,所以理應屬於自主創新的成果,可是有關當局卻堅稱插圖不經人手,是毋庸置疑的「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然而,在傳統漫畫創作的流程中,作者有時也會聘請繪圖師代勞,但這做法卻沒有影響他的版權,為甚麼「機器代人」就不可以呢?
以此為鑑,「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知識產權究竟誰屬?是人或是機器?在藝術文化界,創作者的創意受知識產權保障,知識產權法例確保創作者的「腦力」原創成果,不會被肆意侵佔,鼓勵大家自由發揮創意;隨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日趨普及化,有關當局必須釐清,用戶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作品的過程,是否屬於創新發明,然後盡快立法,保護原創之餘,亦避免創作者在營商時無意間違法的風險。
(本文轉載自hket :https://paper.hket.com/article/3546640/生成式AI惹版權爭議 宜速立法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