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s/sci-tech-innovation-news
/cn/articles/sci-tech-innovation-news/香港科技創新聯盟就2022年《施政報告》之建議
["root","news","sci-tech-innovation-news"]
/cn/articles/sci-tech-innovation-news/香港科技創新聯盟就2022年《施政報告》之建議
articles/sci-tech-innovation-news
/hk/articles/sci-tech-innovation-news/香港科技創新聯盟就2022年《施政報告》之建議
["root","news","sci-tech-innovation-news"]
/hk/articles/sci-tech-innovation-news/香港科技創新聯盟就2022年《施政報告》之建議

香港科技創新聯盟就2022年《施政報告》之建議

設計北都頂層架構   發揮超級樞紐作用   孕育香港科創人才

 

        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強調支持香港建設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在競選時亦曾提出香港「無創科 無未來」,並承諾政府新班子將全力、全速推進香港創科發展。新一屆特區政府上任近兩個月,作為未來施政定石,是次《施政報告》將為香港未來發展及科技創新政策指明主題和方向。要發揮香港獨特地位與優勢,必須推動與世界頂級的科研機構和人員的合作、瞄準科技和產業前沿進行研發,力爭取得世界級的研發成果,並促進後續的科技成果轉化,讓香港科創行業與成果走出去。

        在當前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香港科創由頂層藍圖至具體問題,由政策對接至人才引進,新一屆政府需要整體統籌考慮,令香港科創能立足國家所需、發揮香港所長,做到真正有助於推動香港科技創新發展。在此,本聯盟提出一些想法,冀行政長官可以納入《施政報告》考慮。具體建議如下:

       (一)  關於場域發展前瞻

       1.    做好「北部都會區」頂層設計,發揮超級樞紐作用

        「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戰略高度並非一城一池之計,而是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互通互聯,與灣區內所有城市的優勢互補。在此,香港必須貢獻自身在「一國兩制」背景的戰略角色與國際化優勢,這亦是香港能借國策東風再度發展的關鍵契機。

1.1    設計頂層架構推動項目盡快實施

        本聯盟建議特區政府盡快組成「北部都會區」的頂層架構,成立由行政長官或政務司司長直接領導的跨部門工作組,並邀請在政、產、學、研、商、投各版塊的持份者加入。工作組應能為推動項目時,有權力在現行政策壁壘中,拆牆鬆綁、精簡程序,有效推動項目規劃與實施。

1.2    設立「大學城」提升科研氛圍

        本聯盟建議於「北部都會區」設立「大學城」區域,集中香港科研院校的研究生院及科研部門於其中,蘊釀科研氛圍。同時可讓位於市區的院校釋出空間,以助培養更多本地學生,並可開放更多學額吸引灣區人才來港,長期為香港儲留青年人才。

1.3    設立「科研成果轉化區」集聚科研轉化資源

        目前,建立大型科研機構已經成為了全球趨勢,為長期和大規模的前沿科研合作提供了一個穩定的平台,也提供了充足的資金支持,不僅有利於吸引國際頂尖的科技人才,還可以為博士後研究員提供具有前景的職業發展路徑。例如美國哈佛大學與麻省理工學院成立的布羅德研究所、英國多所大學和研究機構成立的弗朗西斯·克里克研究所,清華大學與中國科學院也在去年共同建立了北京雁棲湖應用數學研究院,並由著名科學家丘成桐院士出任院長。本聯盟建議設立「大學城」之外,另設一區「科研成果轉化區」,安頓大型科研機構落戶,形成科研資源集聚效應,有助於匯聚國內外頂尖人才,集聚高水平科技創新資源,為攻克技術難關、掌握核心前沿技術積聚力量;也有助於進一步強化產、學、研合作,憑藉與深圳接壤的地利優勢,園內可完成產品研發、產品設計及測試等,深圳再進行原型製作和大量生產,加速進入龐大的內地市場。

       2.    短中期發揮深港河套區效益,配合本港科創長期規劃

         北部都會區發展需歷時20年,在制定長遠規劃的同時,亦需兼顧短期發展。深港河套作為港深合作改革示範區,兩地科創協同發展潛力巨大,合作模式將對北部都會區建設具有極大參考價值。目前,深港合作建設國際科技產業集群的推行力度及協調不足,令香港的科研成果難以有效對接深圳的產業鏈及市場。就此,本聯盟提出如下建議:

2.1    利用河套,共同招商引資、扶植初創

       深港河套「一區兩園」的創新政策必須統一協調、避免太大差異。就招商引資,兩地可向在河套區設立總部或研發中心的企業提供免稅計劃,以及在河套區向企業直接退還研發開支; 而深圳河套區也應向其他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就扶植初創,隨著國家發改委提倡更好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作用以助力大灣區建設,本聯盟建議特區政府可主動聯合廣東省政府以及深圳市政府的資金,設立深港科技合作發展基金,向港深聯合研究的前沿基礎科研和成果轉化等項目注資。

2.2    銜接港深市場,聯通知識產權體制

        現時香港企業進入內地仍然受家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本聯盟建議特區政府與國家部委重新審視深港河套的市場准入政策,持續開放國內市場於香港科創產業,例如放寬負面清單中幹細胞、基因診療就外資的准入限制,允許由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擔任法人或主要股東、在河套區註冊的香港生物科技企業可直接進入內地市場。而在智慧財產權方面,本聯盟建議特區政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探討在深圳河套區成立分支機構,加快兩園註冊企業的專利審批;同時參考本港的「轉錄標準專利」制度,認可香港智慧財產權署審批的原授標準專利,並在大灣區試行。

2.3    加強河套與深港現行項目的合作對接

        2021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河套地區港深創科園內,設立「InnoLife Healthtech Hub生命健康創新科研中心」,聚焦生命健康領域的科研工作。本聯盟建議可儘早研究、發布此生命健康創新科研中心的具體實施方案,並充分考慮如何與現有Health@InnoHK項目進行對接、各自發揮優勢配合。

2.4    利用「一區兩園」優勢,加強香港高增值產業建設

        高增值產業如半導體、光電子、新材料、能源和生物醫療科技等各種關鍵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高端製造裝備產業及其相關產業鏈的建設。本聯盟建議新一屆特區政府可以通過河套地區「一區兩園」加強與內地在科技方面合作,借助粵港澳大灣區科技資源、人才和能力,促進高端製造裝備產業鏈建設和發展,從而大幅地減少對海外進口設備的依賴和科技發展被卡脖子的風險,同時也能滿足香港未來創科中心和先進製造業對高端和關鍵部件的需求增長。

3.    善用粵港澳大灣區政策資源,解決本地科創具體問題

        香港雖然科創優勢明顯,但客觀制約嚴峻,亟需和周邊城市形成創新生態環境,完善創新產業鏈。香港應當在具體問題上循序漸進、主動作為,為企業解決老大難問題。

          3.1    積極與內地部門研究,加強政策適用性

        2017年,國家商務部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CEPA投資協議》,是內地在市場准入方面,首次單獨對香港採用「負面清單」形式,轉審批制為備案制,提升了兩地經貿合作效率;該協議至今已有5年,本聯盟建議政府結合新形勢下的新問題與情況,重新審視及商訂更加適用於今時今日科創發展的合作協議。

3.2    倡降港產零部件關稅,提高科創產品競爭力

        香港核心研發、內地組裝生產是目前不少香港科創企業的生產模式。然而作為跨境香港企業在運輸核心自製零部件時,需要繳納高額關稅,十分不利於本地科研轉化以及兩地的合作生產。對於此類情形,本聯盟建議可與內地政府商議,放寬關稅政策或提供綠色通道,對於跨境公司自製零部件輸入內地可享有免稅或低稅優惠,以促進更多香港和內地城市的合作,推動香港科研成果落地及本地工業轉型升級。

3.3    打通產品認證管道,建設國際檢測認證中心

        檢測認證是香港所長,國際公信力高。隨著創新中心和先進製造業的新發展,為了應對未來對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標準的高要求,建議研究制定長遠及可持續發展的策略,並將檢測及認證產業發展納入香港創新科技策略的一部分,以充分利用現有檢測和認證行業的優勢及促進它進一步發展。這優點對內地產品國際化有利,但現時香港檢測認證公司卻未能以控股身份在內地辦公司,生產商因而被逼使用當地提供的服務;同時,這也限制了香港一大優勢發展,即檢測認證企業在內地龐大市場的拓展機會。故此,本聯盟認為若能將檢測認證移出兩地合作負面清單,則大有助於香港及大灣區發展成為「國際檢測認證中心」。

3.4    放寬生物樣本送檢政策,助力香港優勢領域發展

        國家對於生物樣本輸出境外有非常嚴格的監管,雖然中央已為香港的大學制定「樣本過河」政策,但政策並不適用於企業。目前大型香港生物科技公司可以委託內地公司代做實驗,但難免會產生智慧財產權爭議的風險,同時香港生物科技公司以中小型為主,讓他們把實驗任務外包的成本難以承擔。若這問題持續,大灣區生物醫療科創產業發展會大受影響。本聯盟認為,可以放寬生物樣本「過河」政策,使除了大學之外的科學園、北部都會區也可獲得同等待遇,最終可以惠及全港生物科技公司。

3.5    於內地城市建立香港研發中心分支,充分發揮兩地協同效應

        位於大灣區東部的深圳、東莞和惠州在電子信息、通訊設備、石油化工方面有優勢,中部的廣州、中山和珠海在生物醫藥、智能製造、高端裝備方面有優勢,以及西部的佛山、肇慶和江門在家電製造、汽車製造、海洋工程方面有優勢,而香港的研發中心可以與內地各城市的優勢產業對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規模量產。本聯盟認為,香港的研發中心可以通過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建立上述研究業務的分部或實驗室,加強與內地龍頭企業的合作,連接香港的大學和內地企業,推動產學研三方合作,善用大灣區內部的製造技術、人才儲備、政府政策等各項支持。

(二)  投資科研,投資未來

1.    加大資源投入

1.1    增加對國家重點科研機構的支持力度

         儘管香港基礎研究優秀,但科研資源仍然不足。目前全港共有16所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6所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它們皆由國家科技部批准成立,大多數依託大學院校及研發機構開展科研工作,每個實驗室或分中心的科研資金僅有政府撥款的2千萬港元用於包括行政和科研等在內的所有運作開支,實屬有限。香港肩負建設國際創科中心的重任,應立足國家所需,本聯盟建議將2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工程分中心同時亦納入學校行政管理體系,令人員編制和科研資金進一步獲得院校長期、固定的支持。

1.2    拓展InnoHK平台惠及項目

         本聯盟建議拓展InnoHK平台覆蓋的領域和數量,令更多科研項目受惠。目前InnoHK只設立了醫療科技Health@HK、人工智能與機械人科技AIR@InnoHK兩大平台,納入研發項目合計28個。本聯盟建議平台在吸納項目時,可優先考慮22個實驗室及分中心等已經過國家部委篩選的重點扶持機構,整合中央及本港資源,合力加速建設國際創科中心。

1.3    增加對青年科學家的支持力度

         香港現時有6所大學作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依託單位」,校內年輕學者可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家基金項目」,計劃旨在支持優秀青年學者,進一步開展創新研究,培養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人才。過去數年,香港都有精英青年科研人才榮獲「優青」項目,每人獲得200萬人民幣支持他們在香港做研究,資助期限為3年。本聯盟建議特區政府以「一對一」配對基金的方式,加大對他們的支持,促進他們的成果更早產生,並及早轉化為可應用的成果。

1.4    提升本港科研投入指標

        香港的研發支出總和只佔本地生產總值極少部份,較鄰近地區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各成員國平均科研支出超過全國生產總值的2%。不同研究指出,科研開支對長遠經濟增長有正面影響。本聯盟建議政府需將科研總投入的目標上調至GDP的2%。

2.    舉辦「香港科技創新週」(HK Science Week)

         香港基礎研究雄厚,國際科創比賽上碩果累累,且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深圳-香港-廣州地區位列全球第2位。作為未來的國際科創中心,香港北通內地腹地、外聯全球網絡,對接產業鏈上、中、下游,有望成為世界性的科創樞紐,推動科創成果產業轉化及應用,賦能本地科技更廣闊的市場與資源。故此,本聯盟提議舉辦「香港科技創新週」,向全球展示本港科創成果。

2.1    匯聚院校科研成果

        承上,在北部都會區建設「大學城」及「科研成果轉化區」,同時聚集大學、研發機構之科創成果而舉辦「香港科技創新週」,吸納優秀項目及科創成果在北部都會區集中展示。

2.2    打造香港科創展覽之都

        「香港科技創新週」可與「香港創科博覽」、「亞洲醫療健康高峰論壇」聯動開展,形成科創集聚效應。一是集中面向投資者和產業界展示,加速香港與國內外城市的產業鏈上、中、下游融通,特別是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充分發揮香港在科研和金融方面的獨特優勢。二是面向青年人,發揮教育作用,培育科創意識。三是面向市民,營造智慧城市、科創香港的整體氛圍。

3.    定期舉辦國際創新展覽、競賽

         為促進和推動創新科技的發展,可考慮與業界合作,定期舉辦國際創新展覽(類似於日內瓦創新獎展覽或 Techconnect等)和國際競賽等,以吸引本地和國際科技公司展示他們的發明、產品和服務。這不僅為促進和傳播創新科技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為科技的商業化和技術轉移提供了潛在的機遇和商機,有利於提高香港國際化創科形象和地位。

4.    鼓勵行業採用創新解決方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推出「拍住上」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資助1000萬港元鼓勵傳統金融機構夥拍金融科技企業就創新金融服務產品進行概念驗證測試。據了解,參與的金融機構中,有超過 70%聲稱將於計劃成功申請後的1年內實施創新解決方案。這類資助計劃為金融科技解決方案的初創企業提供了強勁的市場需求。本聯盟建議政府設立更多類似的資助計劃,倡導企業戰略部門採用科創解決方案,以加強香港在各行業的領先地位。

(三)  三步曲建成科創人材高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

         人才是發展國際創科中心的關鍵要素,頂尖和應用型人才的不足將嚴重制約本地的創新發展。香港作為吸納全球人才的中心,近年來卻面臨青年、專業人才流失的情況,所以本聯盟建議特區政府集中處理吸引人才問題,同時培養本地人才。香港金融管理局早前公布,2021年人才流失率達7%,其中最多的是有科技背景的人才。據澳洲會計師公會調查顯示,本港有73%的企業希冀數碼化轉型,然而其中35%未能成功找到該技能的人才。

物隨人轉、財隨人動,人才是要素運轉的中樞、經濟運行的基礎。本聯盟建議鞏固香港國際人才中心優勢,建設科創人才高地。

1.    推出積極政策吸引人才

         《2021年IMD世界人才排名報告》顯示,香港「吸引與留住人才」排名跌至26名。據統計處數據顯示,連續3年港人凈移出人數高企。近日,新加坡更是推出超級搶人才政策,有望從香港及全球各地吸走大量高端人才,情況令人緊張。

         本聯盟建議政府推行更積極的吸納人才措施「搶人才」,將目標人才劃分不同組別,例如大學畢業生、具科研經驗人才、獲獎項高端人才,從而提供不同程度福利,例如住屋、家人簽證、子女就讀、置業稅務、初創公司、現金補助、團隊資助等不同程度的優惠。如能積極放寬科創人才入境香港計劃,優化來港科技創業以及就業條件,甚至縮短永居身份獲取年限,相信更能吸納全球科創人才匯聚於港。

2.    資助本地企業留住人才

         除積極招商引資外,政府應加強本地研發及人才培養的投入,扶持具潛力的本地科技創新公司,在撥款予大學科研以外,更須資助企業提升競爭力及人才培訓,協助員工升級。目前,科創公司面對嚴重「人才荒」及「斷層」,需要科研人才,也需要具備其他諸如企業管理、金融服務、數碼科技、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唯目前本港科技創新行業力薄,資助不足,無法提供培訓,協助人才提升技能。本聯盟建議政府應加大力度,資助本地公司培訓現有人才。

3.    制定有效計劃培育人才 

3.1    倡導全港科創

        承上,透過「香港科技創新週」等方式宣傳科技創新的重要性及科技人才的成就感,加上本聯盟建議政府對於國家級及以上的獲獎科創青年設立配套資金獎勵,希望能營造全港支持科創、投身科創的良好氛圍。

3.2    推行實習計劃

        香港現時許多科創行業多集中於研發階段,未形成龐大的產業鏈,學生缺乏足夠途徑了解行業規模及職涯。本聯盟建議政府應推動更多跨地、跨學科合作。一方面,建議與內地行業龍頭合作,推實習先導計劃,透過企業實習讓學生最快了解行業前景及職業生涯規劃。例如,大專院校和內地生物醫學公司合作,提供為期1年的實習計劃,舉例建議100個名額。實習生可獲香港政府於實習期內提供生活補助。該計劃既能令學生提早認識行業規模及未來發展方向,亦能夠為學生打好基礎,將實習的經驗帶回香港企業。

3.3    培養跨學科技能

       另一方面,科創企業越來越追求跨領域多學科的綜合性人才,就生物科技公司而言,既需要熟悉生物工程的人才,但同時兼備其他技能,例如財務人才、品質監控、人力資源、市場推廣等。本聯盟建議政府進一步鼓勵大專院校應提供更多跨學科合作,讓不同學科的人才了解生物醫學行業,亦令生物醫學的學生學習其他技能,畢業後若不想從事研發生產工作,亦能在生物醫學行業發揮所長。

4.    釋放大學知識力量,培育具有科研轉化能力人才     

4.1     借鑑內地創新政策授予發明者優先購買專利權

        鼓勵科技人員成果創新應用,本聯盟建議政府借鑒深圳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創新,鼓勵大學提高專利權和授權許可政策的靈活性和自主性,授予研究人員購買專利所有權的優先權,並增加研究人員獲得專利使用收益的占比,從而推動國家級成果能更順利轉化。

        部分香港的大學政策規定,專利擁有權在創造階段屬大學所有,在申請階段除非發明者(教授團隊)出資,支付研發、專利申請、法律程序等相關費用,否則擁有權為大學所有。不透明政策及高昂費用規定下,窒礙香港教授轉化知識成為發展動能,而大學有可能傾向將專利權售給外國大型公司,從而獲取收入。這如同為他人作嫁衣,政府撥款教授研究,香港教授花時間、心血辛苦研發,但最終成果卻售予外國公司。

4.2     借鑑國外創新政策增加發明者授權許可收益

         參考外國高等院校政策,英國劍橋大學,其專利權擁有人在創造階段為大學所有,然而若發明者自行推動專利商品化,所有權則歸於發明者。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則由創造階段已和發明者共同享有專利權。大學應訂立更有利教授或發明者的條款,以促進教授將專利帶入市場,例如設置三年免費使用期限,發明者可擁有專利權三年,成立初創公司或與企業合作,推動商品化。在專利權收入分配方面,建議增加發明者授權許可收益,以提升研發投入市場的動力。

4.3     放寬教職員校外執業要求

        本聯盟亦建議政府鼓勵院校放寬科研教職員於校外執業的相關規定,允許研究人員有更多時間從事校外專業活動,例如臨床服務和顧問工作等,賦予研究人員更大的空間進行科研成果轉化。

本聯盟明白,政府資源有限,實無法讓《施政報告》面面俱到。是以本聯盟於此份呈文中,僅就科技創新提出意見,期望行政長官及相關政策局予以考慮。

 

 

香港科技創新聯盟理事會仝人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