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分為 (A)資深會員 和 (B)會員。以下人士可聯絡秘書處申請或被邀請成為本聯盟會員:
A. 資深會員
i. 在立法會科技創新分組界別有權投票的法定團體的前任或現任會長 (含正及副) 、主席 (含正及副) 、理事長 (含正及副);
ii. 由理事會邀請的知名科技專家和學者;
iii. 認可科創企業的主管、投資者、投資金融機構主管、科創項目主要管理人;
iv. 本會的發起人;及
v. 其他被邀人士。
B. 會員
i. 在立法會科技創新分組界別有權投票的法定團體的理事會成員。
會員權利
i. 在會員大會上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註:包括周年會員大會(AGM)及特別會員大會(EGM)];
ii. 參與本聯盟舉辦的活動;
iii. 加入和退出本聯盟的自由。